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以及高等学校评估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报送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三是针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汇总表中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流程
1.研究生院梳理专家库中已有的信息形成基础数据表(数据表另附),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更新完善后填报。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基础数据表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和更新,特别注意核对专家所在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研究方向、学术兼职、行业兼职、是否学科评议组成员、是否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是否有实务工作经历等信息。
3.补充新增专家信息(未在原基础数据表中出现,但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的专家),形成最终上报的《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3月6日前将《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以邮件方式报送研究生院(邮箱:66766654@qq.com)。
四、工作要求
本次专家库信息报送对我校学科建设意义重大,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报送内容与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相关材料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研究生院
20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