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que Terre

管理条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管理条例 > 正文

华中师范大学“华研楷模”评选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26 点击数:


华中师范大学“华研楷模”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引导我校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我校研究生扎根学术、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彰显优秀研究生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勇争先,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年在全体研究生范围内举办一次“华研楷模”评选活动,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一、评选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学术之星”、“创业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四个类别。

三、参与方式

评选采取学生自主报名、培养单位推荐、评委会评选、评审领导小组裁定的方式进行。

四、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每年度组织一次。份。

五、评选条件

在思想政治方面: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任何违纪记录。评选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办法进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有课程不及格者;

(二)有违法、违反校规校纪者;

(三)学术不端者(剽窃、抄袭等);

(四)在同学中普遍评价较差,无集体主义精神,个人主义行为明显者;

(五)参评材料经核实造假者;

(六)所在宿舍被违纪通报批评者。

评选流程

评选活动汇集多方意见,评选主体广泛,评选方式民主,评选过程透明。

(一)宣传、报名和推荐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将最终上报的参评人材料依照评分细则所列项目归类整理并打出自评分。

2.推荐的参评人的相关材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上交组委会。

(二)申报材料评审

1.评委会复核全部参评人的材料得分,并将每一类别参评人依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此项评分占总评分的40%

2.评委会成立调研小组对每一类别排名前七位的参评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调研,依据调研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此项评分占总评分的20%

3.综合材料评分与调研情况于四个类别中共推选出二十位候选人。前二十名参评人若调研审核未通过者,该类别其他参评人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三)网上投票、现场评比

1.网上投票

校研究生会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于研究生院网站设计投票专栏,并发动广大研究生对“20佳”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本环节分数占比为10%

2.现场评比

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确定评委人选,组织现场评比。评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对所有入围“20佳”候选人进行现场评比评选。本环节分数占比为30%

(四)评选结果与公示

综合网上投票与现场评比结果,确定最终各类“华研楷模”名单,将当选学生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会网站上,并在校内场所摆放宣传橱窗公示。

(五)颁奖表彰

对公示无异议的“华研楷模”获奖者进行表彰,举行颁奖典礼。

(六)后期宣传、巡讲

1.通过多种途径在校内对“华研楷模”个人及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2.巡讲:通过讲座、座谈、报告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宣传“楷模”事迹,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学奋进,奋勇争先。

七、本办法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上一条:华中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奖的通知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今日访问:
累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