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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博导、硕导上岗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3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前已向各培养单位下达了2017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各培养单位应根据招生计划数完成博导、硕导上岗审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博导招生要求: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的博士生不得超过2名(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等方式录取的博士生)。2017年拟列入招生简章的博士生导师须填写《2017年博导上岗情况表》(理工见附件1、人文、社科见附件2),各培养单位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5号)(见附件3)进行上岗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博导上岗情况表等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308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注:今年填表有两个途径,1.由博导在《2017年博导上岗情况表》里填写具体的科研成果。2.由培养单位科研秘书在学校科研部科研系统中导出博导的科研成果,相关博导只是在《2017年博导上岗情况表》里补充科研成果,科研部联系人:周汉鸣,办公室电话8070,地点行政楼209室)。  

    导招生要求:

    每位导师当年招收的硕士生不得超过6名。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6号)(附件4),根据招生计划数完成硕导上岗审核,并在近期将2017年硕导上岗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2016年硕导上岗情况,在学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充硕导信息,以利201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2017年博导上岗情况表(理工).doc

    2.2017年博导上岗情况表(人文社科).doc  

    3.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doc(华师行字〔2014〕15号)

    4.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doc(华师行字〔2014〕16号)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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