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申请2015年上半年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和在职攻读学位人员(不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其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核、导师的审核与推荐、论文的专家评阅、论文答辩、学位审核、毕业审核、档案建立、毕业信息上报、学位信息上报等环节一律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系统”)辅助完成。
答辩资格审核等毕业相关工作要求,请见附件1。
论文评阅答辩等学位相关工作要求,请见附件2。
《系统》有关操作可参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毕业申请与审核子系统用户手册)》(附件3),系统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北京希尔公司驻我校特派员戈丽萍工程师负责解决。
附件1:毕业答辩资格申请与审核工作流程(更新)
附件2:学位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3:《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毕业申请与审核子系统用户手册)》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