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培养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选拔对象及基本条件
1.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潜能,所学学科专业与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一致或相关。
2.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平均学分绩达到80分以上,单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且无重修和补考。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4.获得硕博连读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知名专家的推荐。
5.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达到以下条件的,对其外语和专业单科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在SCI、SSCI、AHCI、EI、ISTP或CSSCI收录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相关专业领域权威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 申请、审核及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拟申请且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附件1),连同两位专家的推荐信、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11月28日之前提交至招生单位。
2.专家审核:各相关招生单位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专家小组(5-7人),对申请人的连读申请、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潜能进行考查和审核。
3.单位复核:各招生单位需在考核小组审核基础上组织复核,并在12月10日前,将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附件2)及申报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4.部门审定:研究生院对各单位上报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5.网上公示: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院负责协同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6.复试录取:通过审核和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需参加学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复试(通过复试并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确定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学校2015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三 其他
1.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有已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的经历。
2.博士生指导教师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其当年招生指标。
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和学科实际,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