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派留学英语提高班学员选拔及培训办法(暂行)》(华师行字[2008]583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审查,现将本学期公派留学英语提高班学员名单(含上课时间及地点)公布如下(见附件)。请通知本单位学员从11月1日(周六)上午8:30在相应教室准时上课。
附件:英语提高班学生名单(含上课时间及地点)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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