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在学校有关各方共同努力下,原《研究生管理系统》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新系统)的成绩迁移工作已完成导入。为确保系统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在校研究生对新系统中的成绩进行校对。现将有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求
1、各单位应认真严谨地对待成绩校对工作,若需改动,必须有根有据。必要情况下,请对所做改动存档备查。
2、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新系统中发生的成绩变更进行核查监督。
二、安排
1、专业课成绩校改由各单位指定负责老师(研秘老师)完成,公共课成绩校改由研究生院培养处相关岗位老师完成。
2、即日起至5月12日完成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的成绩校改;5月13至17日校改督查;5月17日至20日新系统根据已校改完成的成绩进行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
3、专业课成绩校改在各院系进行,公共课成绩校改请到研究生院一楼大厅(从侧边玻璃门进)。
4、为保证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优先核查与校改新系统中拟于本学期毕业的研究生成绩。在校非毕业生成绩的校改与督查可延至5月底以前完成。一年级新生不在本次成绩核查校改范围之内。
研究生成绩是新系统的重要基础数据,成绩审查是新系统进行毕业审核的重要必须环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如有疑问,请到研究生院一楼大厅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技术上的问题请联系希尔公司戈丽萍老师。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