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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2013年“海外交流学习奖学金”项目学生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3-10-11 点击数:


    为继续推动我校海外学习交流活动发展,鼓励我校全日制学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和教育机构学习和交流,我校于2013年秋季学期继续选派资助优秀学生赴国外进行学习交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简述

    本次发布的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项目由我校与海外交流院校直接对接,学生所在学院(中心、系所)和研究生院、教务处认证相关课程或文化实践课程学分。项目实施完 毕,申请人按期回校后,经学校评定合格者,颁发“海外学习交流生”荣誉证书,并发放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学生所在学院(中心、系所)对于学生海外学习交流 的补助办法与具体标准由各个学院(中心、系所)制定。

    二、 项目列表

    项目代码

    交流院校

    选派时间

    预计经费

    奖学金额度

    报名截止日期

    名额

    D131001

    泰国瓦拉亚隆宫大学·泰国兰实大学

    2013.10.31-2013.11.13

    6000/

    3000/

    2013.10.17

    40

    D131201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2013.12.07-2013.12.20

    1.7/

    5000/

    2013.10.25

    40

    D140101

    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

    2014.01.10-2014.1.28

    3.6/

    10000/

    2013.10.20

    40

    注:1. “预计经费”为初步估算经费,参加者以项目实际发生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2. 学金不包括学生所在院系资助部分。

    3. “预计经费”中均已包含国际机票、项目参加费用(学费,观光门票等)、食宿费、签证等费用。

    4. 相关项目介绍和具体行程安排参见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官方网站交换生栏目

    http://cice.ccnu.edu.cn/cn/showColumn-46697083.aspx

    三、 申请程序

    1. 申请者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

    (可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网站首页“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http://cice.ccnu.edu.cn/cn/showColumn-05270419.aspx

    2.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需由学院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3. 申请人在各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华中师范大学学生海外学习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原件2份,护照复印件2份(个人照片信息页)送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生交流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楼204办公室)

    4.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考核选拔,确定人选。

    四、评选条件

    1.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 同等条件下, “博雅计划”、“大学生创新试验计划”、“华博计划”等项目的入选者优先资助。

    五、重要补充说明

    由于时间安排原因,请凡是有意向参加海外交流学习项目的同学趁十一假期抓紧时间到当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

    户口在学校的同学,可携带学生证,学院辅导员证明,以及押金到保卫处领取户籍卡,到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护照。如户口在外地的同学,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护照办理周期一般为两个星期,请有出国打算的同学尽早办理。如不能及时拿到护照,也会因为没有时间办理护照及签证而导致无法参与海外活动。

    六、联系方式

    址: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招生交流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园区1号办公楼204办公室)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865209 电子邮件:tokencuckoo@126.com

    QQ2451282583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2013930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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