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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本学期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12-11 点击数: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

    根据学校工作进度整体安排,现将本学期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期末考试总体安排

    (一)考试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均须进行考试或考查。

    (二)考试方式

    公共英语课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公共政治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卷考试,其他课程由任课教师组织。专业课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或考查。

    (三)缓考或补考安排

    根据学校《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研究生擅自不参加规定的考试,则该门课以零分记。”若有特殊情况需缓考者,可以申请缓考,但需要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批准,并将填写好的《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备案。

    以往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须于即日起至1228凭填写好的《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到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办理补考登记手续,以便统一安排考场座位(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逾期未办手续者,不得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补考资格。

    (四)成绩处理

    1.公共课成绩请于本学期结束前交培养处,以便及时录入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供学生网上查询。

    2.各单位专业课的主讲教师应抓紧时间评卷,并将成绩交研究生秘书存档,下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研究生秘书将研究生的专业课成绩录入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供学生网上查询。

    二、公共课期末考试考场安排

    (一)考试时间

    公共英语:2013111(周五)下午14:00开考(考试用时:120分钟)

    中特理论:2013111(周五)下午16:30开考(考试用时:100分钟)

    (二)考试地点

    八号教学楼

    (三)具体考场安排

    1.博士研究生考场安排

    《博士研究生英语》考生集中在6楼语音室参加考试。请考生在《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共英语考场安排表》【附件3】中按学号或姓名查找本人所在考场,按指定教室参加考试。

    2.硕士研究生考场安排

    《硕士研究生英语》考生在《学术学位硕士生公共英语考场安排表》【附件4】中按学号或姓名查找本人所在考场,并务必记准自己的考场信息,届时将在指定考场按张贴的座位标签就座参加考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生在《学术学位硕士生中特理论考场安排表》【附件5】中按学号或姓名查找本人所在考场,按指定座位号就坐。

    特别提示:因为《中特理论》不同任课教师的考卷不同,所以其考场安排与《公共英语》的考场安排并不一致,考生务必记准本人两门课程分别所在的考场位置,按指定位置就座,并在试卷指定位置写明任课教师姓名。

    3.考试工作的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和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还需携带调频收音机(FM85.5Mhz)。

    2)各单位在考前应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研究生院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3)各单位研究生秘书、辅导员为相应考场的监考责任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提前20分钟进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培养处313室(联系电话:67861489)联系。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审批表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

    附件3博士学位研究生公共英语考场安排表

    附件4学术学位硕士生公共英语考场安排表

    附件5学术学位硕士生中特理论考场安排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信息及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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