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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受理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09-07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之规定,现对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及博士生),可以免修公共英语:

    1.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TOEFL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新题型不低于85分);

    2.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3.在研究生入学前五年内参加GRE考试,成绩不低于1800分(新题型总分不低于1300分,其中作文不低于4.5分);

    4.入学统一考试和入学摸底考试成绩均不低于75分。(推免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计75分)

    二、受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学院审核同意。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在912统一上交审核通过学生汇总名单(样表见附件2)、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院核准发布。研究生院培养处结合摸底考试成绩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将免修名单核准后挂网公布。

    三、两点说明

    1.研究生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原有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为准。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汇总名单(样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2年小语种入学(非外语专业)研究生公共日语课课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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