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之规定,现对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及博士生),可以免修公共英语:
1.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TOEFL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新题型不低于85分);
2.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3.在研究生入学前五年内参加GRE考试,成绩不低于1800分(新题型总分不低于1300分,其中作文不低于4.5分);
4.入学统一考试和入学摸底考试成绩均不低于75分。(推免生的入学考试成绩计75分)
二、受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学院审核同意。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在9月12日统一上交审核通过学生汇总名单(样表见附件2)、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院核准发布。研究生院培养处结合摸底考试成绩对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将免修名单核准后挂网公布。
三、两点说明
1.研究生申请免修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原有规定与此不符者,以此为准。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汇总名单(样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