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毕业生群体享受在生源地往返区间的乘车优惠,根据相关政策,拟定《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乘车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将《证明》下发至所在单位应届毕业研究生。有需要办理乘车证明的毕业生,需准确填写《证明》中的相关信息。乘车区间务必为学生生源地,一旦铁路部门查出与生源地不同,将会影响本人后期乘车购票,同时将影响学校学生乘车卡的办理工作。
请各培养单位将本单位毕业生填写完成的《证明》进行集中收取,辅导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本周二(6月13日)起,可送至研工部集中办理此项盖章业务,仅面向学院整体办理。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乘车证明.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