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que Terre

    热门推荐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评选华中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8 点击数: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组织:

    为了表彰热心为研究生服务、乐于奉献、积极进取的研究生干部,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生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各级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精神,经研究,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党、团、班级等组织学生干部,各级研究生会干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编辑部学生干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报》编辑部(含“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新媒体工作室”)的学生干部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  

    2.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诚实守信,学风和工作作风端正,成绩优良,有创新精神。  

    4.热爱所担任的工作,热情为大家服务,乐于奉献、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独立地、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有较强法纪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同学,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学期(含)以上,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三、评选办法

    1.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精神和要求,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2.各单位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研究生公布,宣传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参选者需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附件2)。  

    3.单位评审。各单位在学校工作通知的基础上要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应遵循研究生干部申请、民主评议和单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审定、公开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程序进行,将审核合格的参选者记入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  

    4.学校公示。研究生工作部终审后将评选结果向全校研究生公示三天。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研究生干部积极工作、团结奋进的重要导向。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3.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选及公示工作,并按要求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428日(周五)下午5点之前将《研究生优秀干部申请表》(附件2)与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纸质签章版交至研究生院311办公室,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究生工作部邮箱:ccnuygb@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67861491,电子信箱:ccnuygb@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17418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结果汇总表.docx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7年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对宋鹏鹏等59名研究生做学业性退学处理的公告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今日访问:
    累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