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研究生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充分调动各级研究生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精神,经研究,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党、团、班级等组织学生干部,各级研究生会干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编辑部的学生干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报》编辑部的学生干部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新媒体工作室”的学生干部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自己。
2.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诚实守信,学风和工作作风端正,成绩优良,有创新精神。
4.热爱所担任的工作,热情为大家服务,乐于奉献、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独立地、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有较强法纪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同学,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6.担任研究生干部工作一学期(含)以上,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师生好评。
三、评选办法
1.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精神和要求,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2.各单位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研究生公布,宣传工作要做到全覆盖,参选者需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
3.单位评审。各单位在学校工作通知的基础上要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应遵循研究生干部申请、民主评议和单位研究生工作小组审定、公开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程序进行,将审核合格的参选者记入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3)。
4.学校公示。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终审后将评选结果向全校研究生公示三天。
四、评选要求
1.各单位于4月21日(周四)之前将评定结果汇总表(电子表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和《研究生优秀干部登记表》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研究生院311办公室)。
2.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研究生干部积极工作、团结奋进的重要导向。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的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67867049,电子信箱:ccnuygb@163.com。
附 件:
1.
附件一 华中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0411最终修订).doc
2.
附件二 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3.
附件三 华中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 评定结果汇总表.doc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