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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9 点击数:


     

    各设岗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三助”岗位的管理工作,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1.本次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的时间段为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

     

    2.考核对象为在考核时间段内担任 “助教”和“助管”工作的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

     

    1.“助教”岗位的考核内容是研究生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协助指导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参加考试阅卷等工作情况,由设岗课程任课老师进行考核。

     

    2.“助管”岗位的考核内容是研究生承担设岗单位对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情况,由岗位负责老师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和名额

     

    1.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工作表现突出,出色履行工作职责,高质高效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合格:工作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工作职责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不合格:工作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在岗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连续无故旷工3次或累计7次及以上。

     

    2.各设岗单位研究生“三助”考核优秀名额原则上应不超过本单位“三助”岗位数的50%(按四舍五入计算,一个单位名额不足1人的按1人分配)。

     

    四、考核程序

     

    1.参与“三助”工作(助教、助管)的研究生向设岗单位或负责人提交《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附件1)。

     

    2.各设岗单位对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2)。

     

    3.由各设岗单位集中报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表》纸质版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考核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时间:201617日前,提交地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11室),邮箱ccnuygb@163.com,联系电话:67861491

     

    五、工作要求

     

    1.参与“三助”工作的研究生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时间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各设岗单位及相关负责老师严格把关,切实开展审查,提出考核意见。

     

    2.考核材料属于研究生“三助”岗位人员工作履历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年度优秀“三助”岗位工作人员的重要支撑条件。对考核为不合格的研究生,设岗单位应及时予以更换人员,并取消其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doc

    附件2.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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