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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标兵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4-09-25 点击数:


    各学院(所、中心):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激励先进,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094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2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2013201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见《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09489号文件(该文见“研究生手册”或在研究生院网站“研工部”查询)。

    2.研究生发表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范围为20138月至20147月。

    二、评选比例

    (一)优秀研究生

    1.评选对象为2012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2012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8%。

    (二)研究生标兵

    1.研究生标兵必须是优秀研究生,且占优秀研究生指标。

    2.研究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优秀研究生数的8%,其中人数100人以上的院系限报不超过2名候选人,人数100人以下的培养单位限报1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评选。

    三、评选步骤

    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2.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按分配名额汇总并填写《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定汇总表》送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ccnuygb@163.com

    3.申请研究生标兵者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研工部审核,内容包括:优秀研究生申请表、个人在读期间简历、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有专人负责,使评选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细则,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在评选、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合理。

    3.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如发现有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度及以后学年度优秀研究生的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015日;

    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院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1491

    附件12014年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优秀研究生评定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925

    上一条:关于第六届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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