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拓展研究生知识,从而推动研究生就业,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经与温州市人事局协商,在温州市建立了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温州市部分单位将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具体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见附表)。实习(实践)时间为2014年暑假 (大约1~2个月) 。实习(实践)期间实习单位将提供研究生的往返硬卧车票、食宿以及相应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应不少于300元),温州市政府提供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助。现将有关实习(实践)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2级、2013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符合实习(实践)单位岗位要求。
二、报名程序
1.在研究生网站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详见附件1)。
2.5月30日前由各培养单位将“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温州研究生实习信息汇总表”和个人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工作部(详见附件2)。
3.6月底根据实习(实践)单位确认的名单签订实习协议书。
附 件:
1.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2.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温州研究生实习信息汇总表
3.2014年研究生实习项目(岗位)汇总表
4.研究生实习项目征集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