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了开拓优秀生源渠道,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吸引优秀人才报考我校研究生,同时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依据《关于印发<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0〕238号),现面向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展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按时报到并办理完毕各项入学手续之后,可参加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获得者须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且本科就读于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考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本科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参加统考的研究生在入学考试的初试中英语、政治成绩分别为65分及以上,总分排名在本专业前三名;推免生本科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排在本科就读学校本专业前三名,且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含)以上。
4.同等条件下,本科期间获国家、省部及以上级别奖励者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5.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评定标准及条件。
三、奖学金额度及比例
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人,比例为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的5%。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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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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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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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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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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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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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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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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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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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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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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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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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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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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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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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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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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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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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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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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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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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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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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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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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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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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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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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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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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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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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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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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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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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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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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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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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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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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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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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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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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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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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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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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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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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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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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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所发表的论文原件(其中SCI收录的文章需要提供检索报告),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交院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初审。
2.各培养单位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研究生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名单表格电子版发送至ygb@mail.ccnu.edu.cn。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院系评审结果及材料上交时间:10月15日前。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学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
201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