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
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构建研究生教育的内在激励机制,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华师行字〔2010〕171号)和《研究生收费问题专题协调会纪要》精神,现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加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的对象
1.2010级、2011级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是否参加滚动评定由各学院决定
2.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不参加滚动评定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的几项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过程透明原则
2.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原则
3.强调导师参与和注重导师评价原则
4.奖学金指标总量控制原则
三、公费指标分配
根据《研究生收费问题专题协调会纪要》精神,现决定增加2010级、2011级两个年级研究生的公费名额,具体各学院公费名额另行公布。
三、具体工作内容
1.各学院应成立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导师组组长、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参加的研究生学业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开展。
2.各学院应成立以研究生秘书为主体、研究生辅导员积极配合与协作的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实施。
3.各学院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滚动评定实施办法,向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布。奖学金评定的指标体系应体现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全面发展原则,应包括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进展)、导师评价、学生工作、集体活动和奖惩情况等。
四、滚动评定结果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要求:各学院须在10月21日之前向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滚动评定结果。。
2.材料要求:各学院须按照示例同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变动情况表》和《——学院研究生学费标准变动情况表》(见附件),两份表格须一一对应。两份表格须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时向研工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ygb@mail.ccnu.edu.cn
五、几点说明
1.2012年9月10日前已向研工部报送过滚动评定结果的学院再次报送材料时,只需报送学费和生活补助费变动部分。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体额度(公费名额)不得超过此次研究生院规定的名额。
(三)不同年级研究生分别报表,不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四)滚动评定结果需在学院自行公示,研究生院不另外公示。
六 、工作要求
1.积极争取学院领导的支持与重视
2.积极争取研究生的理解与认同
3.积极争取研究生导师的参与与配合
4.研究生秘书与辅导员老师务必团结协作
附件1: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变动情况表
附件2:研究生学费标准变动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