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拓展研究生知识,从而推动研究生就业,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经与温州市人事局协商,在温州市建立了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温州市部分单位将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具体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见附表)。实习(实践)时间为2012年暑假 (大约1~2个月) 。实习(实践)期间实习单位将提供研究生的往返硬卧车票、食宿以及相应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应不少于300元),温州市政府提供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助。现将有关实习(实践)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0级、2011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符合实习(实践)单位岗位要求
二、报名程序
1.在研究生网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2.5月25日前由申请人本人将“申请表”交研究生工作部。
3.6月底以前根据实习(实践)单位确认的名单签订实习协议书。
附表:1、 2012年研究生实习项目(岗位)汇总表
2、 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