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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研究生赴温州实习(实践)报名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05-21 点击数:


    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拓展研究生知识,从而推动研究生就业,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经与温州市人事局协商,在温州市建立了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温州市部分单位将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具体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见附表)。实习(实践)时间为2012年暑假 (大约12个月) 。实习(实践)期间实习单位将提供研究生的往返硬卧车票、食宿以及相应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应不少于300元),温州市政府提供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助。现将有关实习(实践)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0级、2011级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符合实习(实践)单位岗位要求

    二、报名程序

    1.在研究生网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2525日前由申请人本人将“申请表”交研究生工作部。

    36月底以前根据实习(实践)单位确认的名单签订实习协议书。

    附表:1、 2012年研究生实习项目(岗位)汇总表

    2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2.5.21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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