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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12届毕业研究生毕业教育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05-02 点击数:


    各院(系):

    2012届研究生毕业在即,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2届毕业生教育活动的意见》(华师行字〔2012185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毕业研究生毕业教育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根据毕业研究生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多种教育活动

    1.理想信念教育。根据学校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安排在毕业生中深入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活动,开展“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活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加深毕业生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热爱;围绕贯彻落实《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在大学生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通知》,教育和引导广大毕业生弘扬雷锋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在校的有限时间,苦练内功,用扎实的知识和过硬的本领服务祖国报效人民。

    2.“就业、择业、创业”教育。积极宣传“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引导毕业生把视野放宽,眼光放远,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观念,鼓励他们支农、支教、扶贫,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到社会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大力宣传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推进创业服务工作,倡导毕业生发扬自强自立精神,鼓励他们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拼搏竞争。

    3.“爱心、诚信、感恩”教育。发动广大毕业生总结成长经历,表达对社会、母校、父母的热爱和感激,立志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母校增光添彩,让给父母欣慰;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以客观、公正、真实的自我推荐和严肃、认真的签约态度为重点,规范毕业生的择业行为;开展“助学贷款,信用树人”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毕业生“诚信履约,按时还款”。

    4.“法制、安全、文明”教育。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传销等安全知识教育,切实保障广大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密切掌握毕业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好毕业生就业咨询及谈心活动,缓解部分毕业生的不良心理反应,减轻心理负担,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号召毕业生严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保持毕业生的良好形象,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

    二、相关工作安排

    (一)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内容:组织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畅谈求学感想、毕业理想,以及对母校的发展的建议。

    时间:5月下旬

    (二)评奖评优工作

    内容: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2012年毕业研究生优秀及单项奖学金

    时间:5月—6月初

    (三)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

    内容:各院系根据《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毕业研究生按时办理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其中包括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资料确认书或展期协议。教育毕业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及时同中国银行东湖支行联系还款事宜。

    时间:5月—6月上旬

    (四)毕业鉴定

    1、鉴定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对四项基本原则、国内外重大问题的看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进行总结。以及研究生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学习科研情况。包括刻苦钻研、勤奋求学精神;不断追求新知,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意识的培养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效果;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情况。

    2、要求:

    1)各院(系)58日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领取《毕业研究生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毕业研究生须对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科研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找出成绩和不足(要求2000字以上)。各单位要成立毕业鉴定小组,毕业研究生在鉴定会上汇报并进行评议,然后由组长写出鉴定。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于530日以前由院(系)集中送交研究生院档案室(102室)。

    3、时间: 5月85月30

    (五)2012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6月下旬

    (六)毕业生参观与建言献策

    内容:组织毕业生重进校史馆、院(系)历史陈列室,增强毕业生荣誉感;开展“爱母校”建言献策活动,为母校留下精神财富。

    时间:6月上旬

    (七)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时间:6月下旬

    (八)其他

    1.毕业研究生合影以院系为单位自行安排。

    2.毕业会餐经费领取时间由研究生院办公室另行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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