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部分贫困研究生克服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研究生院拟在全校贫困研究生范围内进行困难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补助应具备的条件
1.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4.原则上同等条件下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此次困难补助
1.有课程不及格者。
2.有违纪情况、有不文明行为者。
3.平时有不良消费习惯(如吸烟、酗酒、铺张请客等)者。
4.不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活动者。
5.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者。
6.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
7.恶意欠费(学费、住宿费等)者。
三、困难补助的发放标准
1.困难研究生补助金额标准由各院系根据研究生困难情况酌定。
2.各院(系)研究生困难补助总金额见附表1
四、困难补助的发放办法
1.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由研工部统一部署,各院(系)组织实施。各院系困难补助的总额由研工部根据各院系全日制研究生人数拨付。困难补助的发放要切实照顾生活有困难的研究生,要适度拉开档次,不搞平均主义和大锅饭。
2.各院系成立困难补助评定小组。
3.申请困难补助的研究生,先写出书面申请,上报院系困难补助评定小组。
4.各小组审核申请人情况,确定发放名单和发放金额。困难补助发放必须确保公平和公正。
5.各院系将最终确定的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名单 (附表2)于2011年12月15日前报研工部,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ygb@mail.ccnu.edu.cn。补助金将由财务处统一划拨至研究生的学费卡中。并请院系通知接受补助研究生务必于2011年12月15日前开通、激活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
附表1: 各院系困难补助金额表
1.doc
附表2:
学院(系)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