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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1-10-08 点击数:


    为鼓励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形成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中的有关规定,特制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等级、标准、评定比例

    1.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

    一等奖:博士研究生3000元,硕士研究生2000元;

    二等奖:博士研究生2000元,硕士研究生1500元;

    三等奖:博士研究生1000元,硕士研究生1000元;

    2.三个等级总计按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5%——20%比例评定。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条件:

    1一等奖

    A.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

    D.积极投身科研,大胆创新,科研成果优秀

    ——文科博士研究生当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其中一篇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当年在权威期刊发表、或被SCISSCIAHCIEI源刊收录论文两篇。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文科硕士研究生当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AHCIEI源刊收录论文一篇。

    2二等奖

    A.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

    D.积极投身科研,大胆创新,科研成果优良

    ——文科博士研究生当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理工科博士研究生在权威期刊上发表或被SCISSCIAHCIEI源刊收录论文论文一篇。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文科硕士研究生当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一篇;理工科硕士研究生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3三等奖

    A.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B.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诚信;

    C.学习勤奋,一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D.积极投身科研,大胆创新,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文科博士研究生当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其中要有一篇在CSSCI期刊上;理工科博士研究生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文科硕士研究生当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两篇;理工科硕士研究生要当年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方面的学术论文一篇。

    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华中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权威期刊以学校社会科学处和科技与产业处指定的目录为准。

    (三)评定办法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原则上在每年10月份进行,毕业年级在每年6月份进行。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由各院(系、所、中心)按照条件组织评选,将结果报研究生院(筹),研究生院(筹)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名额由研究生院分配至各培养单位,各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区别、重点突出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原则评定。

    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

    (一)单项奖学金评定对象

    单项奖学金评定对象是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单项奖学金类别

    1.社会公益奖

    2.优秀论文奖

    3.学习优秀奖

    4.科技成果奖

    5.学生工作奖

    (三)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为200500/

    (四)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

    1.社会公益奖

    1)积极参加学校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种政治性、文艺体育等类型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贡献;

    2)在“三助”工作中,吃苦耐劳,表现突出并做出了显著贡献;

    3)在其他社会公益活动做出了显著贡献。

    2.优秀论文奖

    1)在学校认定的奖励刊物上发表了论文;

    2)在学校认定奖励的出版机构出版了学术著作。

    3)在一级学会学术报告会及征文中获得奖励。

    3.学习优秀奖

    1)参加专业性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英语成绩突出,参加英语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科技成果奖

    1)当年在全国及省级科技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或正在申报发明专利;

    3)在实习、实践中为单位节约资金,提出改进方案,为单位作出重大贡献。

    5.学生工作奖

    学生工作表现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奖励。

    单项奖学金有多项条件的,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申报。用于申报各类单项奖的成果中所涉及的活动主办方或授奖单位必须是政府机构或官办组织,民间及其他性质组织的评奖或荣誉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单项奖学金评选每年一次,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时进行。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院(系、所、中心)初审并报研究生院(筹)核定。已参加了优秀奖学金评选的成果,不得再作为单项奖学金申报的成果。单项奖学金每人每次限报一项。

    三、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因故不能按时毕业;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课程考试不及格;

    (七)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四、本办法执行范围:20109月及以后时间入学的研究生。2010年以前入校的研究生沿用原奖学金实施办法直至毕业。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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