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大学关于接收中国政府派遣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生(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如下:
1、2011年10月或2012年4月的入学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31日。
2、对正式接收的学生,免收学费、入学费和审核费。
3、申请者需通过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的在线申请系统,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等材料提交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九州大学将通过材料筛选或远程面试等形式进行 审核,审核结果将由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通知申请者。
另外,预接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按照各学院要求,在提交于指定日期举行的博士考试的申请书等材料之后,接受考试。考试合格者被正式予以接收。
4、 被接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通过学院入学考试之后正式被录取之前、以研修生身份注册的学习期间,同意免收学费、入学费、审核费。
参考链接:
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
九州大学国际部
九州大学主页
九州大学大学院介绍(英)
九州大学国际部
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