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皇家科学院(以下简称“KNAW”)、荷兰科学研究组织(以下简称“NWO”)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三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KNAW、NWO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KNAW、NWO Joint Scholarships)。该项目主要是在中荷博士生人才培养项目(Talent & Training China-Netherlands Programme)的框架下,通过KNAW与NWO协助,从中国选派优秀学生赴荷兰大学或科研机构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以下专业领域: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生命科学、食品与健康科学、太空科学、海洋科学、纳米技术、新材料、化学、人文与应用社会科学、商业与法律。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最长为48个月
3.选派规模
不超过40人/年
三、资助内容
KNAW和NWO保证或协助有关荷兰高校或科研机构将向奖学金获得者提供科研费用(Research Fee)的资助。留学基金委将按照中国政府规定向奖学金获得者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含医疗保险),一次性中国至荷兰的往返经济舱国际机票和赴荷兰留学的签证申请费。
四、申请条件
1. 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已具有硕士学位,或现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并将于2011年9月以前取得硕士学位。
申请人应取得赴荷兰有关高校或科研机构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荷兰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选拔合格标准。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申请准备
2010年9月8日—2010年10月29日,申请人应在中荷人才培养项目(Talent & Training China-Netherlands Programme)申请截止以前,按要求向NWO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申请中荷人才培养项目(Talent & Training China-Netherlands Programme)。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所荷兰院校,网上报名地址为:www.ttchina.nl。
KNAW和NWO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面试,面试通过人员将获得荷方颁发的入学通知并须按要求在2月25日以前确认是否接受通过该项目赴荷兰留学。
3. 申请时间及方式
通过荷方面试并确认参与该项目的申请人,应于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参与院校申请人请在“申报项目名称”栏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栏请选择填写本项目名称,“计划留学院校”栏中填写拟留学荷兰高校或科研机构英文官方全称并严格按照校方正式录取函上所注留学期限填写“留学期限”栏。
4. 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学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1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自2010年9月15日起提供咨询。
5. 申请材料
①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 荷兰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 向荷兰高校或科研机构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商KNAW/NWO后最终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中方联系人:陈琳 联系电话:010-66093934
传真:010-66093929 E-mail:chenli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NWO联系人:Ms. Laura Lancee 联系电话:+31(0)70 344 0711
KNAW联系人:Ms. Marianne van Driel 联系电话:+31-20-551 0783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0年9月8日 -10月29日
|
向荷方提出申请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向NWO提交申请材料
|
登录荷方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
2
|
2010年11月-12月
|
荷方初审
|
荷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
|
3
|
2010年12月底
|
通知初审结果
|
荷方将初审结果通知申请人本人和基金委。
|
不超过80人
|
4
|
2011年2月12-16日
|
初审通过人员赴荷兰参加面试
|
荷方对申请人及所申请院校进行针对性面试,择优选择40名项目候选人和20名候补人选。
|
赴荷面试相关费用由荷方负担,全部人员统一从北京出发赴荷。
|
5
|
2011年2月18-25日
|
项目候选人/候补人选确认资格
|
荷方向项目候选人和候补人选发出正式邀请,相关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本项目
|
2011年2月25日以前相关人员必须完成确认,否则基金委将不予受理国内申请。
|
6
|
2011年2月20日-3月20日
|
向基金委提出申请
|
相关人选应按项目要求向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登录基金委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
7
|
2011年4月
|
中方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
|
8
|
2011年5月
|
录取
|
中荷双方商定最终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9
|
2011年9月起
|
派出
|
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