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文件要求,经博士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材料审核和校内专家评审,学校决定推荐汪旭等43名博士生参加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联合培养,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027-67866916;yjspy@mail.ccnu.edu.cn)。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推荐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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