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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研究生团体意外险办理及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补充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0 点击数:


     

    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我校研究生的切身利益,构建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达到构建学校风险管理服务体系、营造和谐平安校园的目的,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拟启动2019年学生保险办理工作。团体意外险办理,将于学籍清查工作结束后,由研工部统一完成办理工作。现将团体意外险办理工作计划予以通报,同时开展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的补充办理工作。

    学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学生团体意外险:

    全校所有在校研究生

    少数民族骨干,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均在办理范围内;

    全日制定向(少骨计划除外),非全日制定向不在办理范围内;

    保期1年,学校统一出资;

    (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方案

    该保险项目由学校出资统一购买,一年一缴,为全校所有2019-2020学年办理范围内研究生投保。生效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具体保险计划如下表:

    保费及方案:20//

    保险责任

    保额

    保障内容

    备注

    学生身故

    保险责任

    27万元

    因意外导致的身故

    一次性给付27万元

    扩展猝死责任

    学生残疾

    保险责任

    27万元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按伤残等级比例赔付

    ——

     

     

    平安团体住院

    公共保额

     

     

    50万元

    1、当学平险医疗额度满额时,使用该保额赔付,赔付标准同学生医疗补充保险的赔付标准;

    2、且当医疗账单超过10万元时,每10万账单金额给付5000元;

    3、上述两项合计每人最多给付5万的医疗费为限;

    4、当赔付金额大于账单金额时,以发票金额为限。

    59万中含5万元公共住院保额,公共保额优先赔付先申请理赔人员,50万保额用完则本保险责任终止。

    累计保额

    59万元

    二、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

    现建议所有在校研究生补充办理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2019级全体新生及部分20172018级的在校在读研究生。

    保期按学制剩余年限参保,学生自愿参保并缴纳费用。

    (二)保险方案

    学生平安补充医疗保险(提供A、B两类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

    A类:学生平安补充医疗保险(50/人/年)

    该项保险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主要面向2019年入校的新生,若非新生有办理意愿也可选择购买。每人每年50元按照学制一次缴清在校期间全部保费。生效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具体保险计划如下表:

    保费及方案:50元/人/年

    保险责任

    保额

    赔付比例

    学生身故保险责任

    4万元

    身故按100%比例给付,含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

    学生残疾保险责任

    4万元

    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根据残疾等级按10%~100%比例赔付

    学生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2万元

    1、经第三方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100%比例报销

    2、未经第三方报销按自付部分90%比例报销

    意外住院参照学生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赔付

    学生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15万元

    本公司就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分别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0元,1000元]按55%给付;

    (1000元,4000元]按60%给付;

    (4000元,7000元]按70%给付;

    (7000元,10000元]按80%给付;

    (10000元,30000元]按90%给付;

    30000元以上按95%给付;

    当被保险人累计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金额超过6000 元时,本公司就其超过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

    重大疾病

    保险责任

    5000元

    初次发生30种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付5000元

    累计保额

    25.5万元

    B类:学生平安补充医疗保险(65元/人/年)

    该项保险由学生自愿选择购买,主要面向2019年入校的新生,若非新生有办理意愿也可选择购买。每人每年65元按照学制一次缴清在校期间全部保费生效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具体保险计划如下表:

    学生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保费及方案:65元/人/年

    保险责任

    保额

    赔付比例

    学生身故保险责任

    24万元

    身故按100%比例给付,含意外身故和疾病身故

    学生残疾保险责任

    24万元

    伤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根据残疾等级按10%~100%比例赔付

    学生意外医疗保险责任

    2万元

    1、经第三方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100%比例报销

    2、未经第三方报销按自付部分90%比例报销

    意外住院参照学生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赔付

    学生补充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15万元

    本公司就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分别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0元,1000元]按55%给付;

    (1000元,4000元]按60%给付;

    (4000元,7000元]按70%给付;

    (7000元,10000元]按80%给付;

    (10000元,30000元]按90%给付;

    30000元以上按95%给付;

    当被保险人累计自付的合理医疗费用金额超过6000 元时,本公司就其超过部分按100%的比例给付。

    重大疾病

    保险责任

    5000元

    初次发生30种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付5000元

    累计保额

    65.5万元

    (三)工作安排

    学生平安补充医疗保险

    1.为更好地维护我校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培养单位动员学生尽量全部参加研究生平安补充医疗保险(注:家庭贫困及支付能力较弱的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必须参保)。

    2.各培养单位请务必于9月2324日(下周一、周二,前往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按照学院2019级新生人数(可略微扩充),领取由保险公司提供《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暨投保确认书。参保学生平安补充医疗保险的学生需如实手写填写个人信息。

    3.各培养单位同时需要按照《研究生平安保险参保学生信息统计》(见附件1)规定格式准确统计本单位参保“学生平安保险服务项目”的学生相关信息。

    务必于9月28中午12点前(或现场办理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ruixin047@pingan.com,邮件标题标明为“单位名称+研究生平安保险参保学生信息统计纸质版需参保学生手写签名(纸质版现场办理时提交)

    各单位在完成统计表的汇总后,统一于9月2528日(下周三周六),集中前往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相关业务。

    现场办理所需携带材料:

    1)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和参保学生个人手写签名的《研究生平安保险参保学生信息统计》纸质版;

    2)本单位所有参保学生手写填报的《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即投保确认书),投保书一式两联,仅提交白联,红联学生自行留存

    3)本单位学生参保缴纳费用(按参保类别和学制年限收取);

    4)缴费方式:现金、支付宝、网银转账。

     

      学生平安保险保时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清在校就读期间的全部保险费用具体费用参考如下:

     

    (一)学制三年的研究生
      2017级参保费用:A类套餐)50*1=50元;

                       B类套餐) 65元*1=65元;
      2018级参保费用:A类套餐)50*2=100元;

                   B类套餐) 65元*2=130元。

    2019级参保费用:A类套餐)50*3=150元;

                   B类套餐) 65元*3=195元。

     

    (二)学制两年的研究生
      2018级参保费用:A类套餐)50*1=50元;

                   B类套餐) 65元*1=65元。

    2019级参保费用:A类套餐)50*2=100元;

                   B类套餐) 65元*2=130元。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199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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