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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9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0届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20届研究生毕业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请按照附件1内容进行操作。526日前未在系统中进行毕业确认将无法正常办理离校手续。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贷款毕业生。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请贷款毕业生填写《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表》(附件2),手写签名确认,于526日前,将扫描件(建议格式为PDFjpg)以“非国开行生源地还款确认表+学号+姓名+培养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华师研究生事务大厅邮箱:2787358880@qq.com

    (三)注意事项:

    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需于81日前向生源当地资助中心提出再贴息申请,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补贴利息。否则,不予继续贴息。

    2.延期毕业研究生,需向当地资助部门或放款银行说明情况,按当地政策办理。

    3.对于已还清所有贷款的学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工作。需提前还款请查看附件3

    (四)违约后果

    1)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

    3)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

    如有问题,可咨询学生资助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电话:027-67865161027-67861491  

    邮箱:2787358880@qq.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519

     还款流程图.png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docx

     附件2:非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表.doc

     附件3:生源地还款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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