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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 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第一批)

    作者:yjspy 发布时间:2020-06-10 点击数:


    相关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9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简称“优博培育项目”) 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项目(简称“创新资助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学校根据疫情实际,先对项目负责人为今年春季毕业生的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项目负责人为非春季毕业生的项目将于下学期开学后另行通知结项。现将第一批结项工作的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项目负责人为春季毕业生的2019年立项的36项优博培育项目和40项创新资助项目(见附件1)。

    2.已申请延期验收的2018年立项项目(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验收采取线上方式分两步进行,一是以“自荐同行专家,填报验收意见”的方式进行初审验收,由研究生及其导师自行聘请1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校内外知名专家,对项目研究进展及成果进行评议,验收和评议意见直接在结题报告中填报(附件3)。二是根据整体结项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抽查部分项目进行通讯评议审验。

    三、验收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任务书,按照附件表格填制结题报告,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如奖励证书、报告、论文、专著、专利的相关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扫描内容或电子材料只需包含能证明成果属性的关键信息。

    (二)结题验收只接收签字盖章后扫描而成的电子版结题报告和电子版佐证材料,不接受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须于23日前将结题报告(word)、评议意见(PDF)、佐证材料(word或PDF)等并入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或创新-姓名-××学院”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三)结题验收材料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收集,合并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优博创新结题-××学院”后,于6月25日之前发送至研究生培养工作QQ:1822458909

    四、其他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所在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组织验收工作,确保验收材料的真实有效,保证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因故须终止结题的2018、2019年立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出相关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于17日之前将签章后的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三)本批拟结项项目经费划拨至指定教师(一般为校内指导教师)名下(新设账号),项目负责人在验收结题工作启动后,凭实际科研支出票据,按照学校财务报销流程和要求(附件4)报账

    (四)2018年立项的优创项目,已申请延期验收的(附件2),本次结项后仍按原账户预约报销;延期验收之外的,根据2019年的相关工作通知,不再报销,经费清零。2018年立项项目不得再次延期,仍不能结项者按终止处理,直接影响所在学院来年项目申报数额。

    (五)本批次结项项目需于10月底之前完成报销,否则清零,项目负责人需保留原有效银行卡至10月底

    (六)为便于联系,项目负责人可加入“华中师大研究生培养资助项目”QQ工作群:206381392。联系电话:研究生院培养处6916。


    附件: 附件1:第一批结项的2019年立项项目.xlsx

               附件2:申请延期验收的2018年立项项目.xlsx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优博培育项目和创新资助项目结项报告(样表).doc

               附件4:经费报销流程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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