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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5-06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答辩过程、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关于深化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华师行字[2021] 30号)《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项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督导人员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组专家、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

    二、督导方式

    随机抽查和重点督导相结合

    三、督导内容

    1.答辩准备工作情况:答辩安排是否提前在学校或培养单位网站公开;学位论文和专家评阅书是否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后修改简述表》是否向答辩委员提供,是否组织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或者老师旁听等;

    2.答辩组织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的答辩程序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否按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集中答辩;答辩人准备是否充分;答辩委员在答辩过程中是否认真严谨;答辩环节互动是否充分;答辩时间是否保障;答辩委员会决议产生是否规范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及管理规定,开展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专家组将随机抽取部分单位,开展学位论文答辩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要求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责令培养单位纠正,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

      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67861492

        

                                                                     

    研究生院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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