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单位:
研究生助管是我校研究生“三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研究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形式。为表彰优秀研究生助管,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经研究,党委研究生工部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在所聘单位服务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原则上目前仍在岗的各单位研究生助管。
2.相关单位优秀研究生助管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道德品行良好、工作积极主动,尊敬师长、服务师生,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具有服务意识,热心为同学服务,为所在单位师生所信任和认可。
3.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秀。
4.在岗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助管: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3)课程考试不及格;
(4)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被宿舍服务中心警告或通报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老师和同学发生冲突的;
(6)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产生严重后果的。
三、评选办法
优秀研究生助管评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具体步骤是:
1.各单位助管向所服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并进行自评;
2.各单位在此基础上进行初评;
3.单位确定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确定正式表彰名单,公示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优秀研究生助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于2018年12月10日(周一)之前将本单位的最终审定结果(含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定汇总表》和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到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11室);电子版邮件标题标明(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定材料》)发送至研工部邮箱ccnuygb@163.com(表格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67861491。
附 件: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职能部门)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培养单位)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助管申请表.doc
附件4: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助管评定汇总表.doc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