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激励我校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教育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在我校2017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详见《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
(二)研究生发表的科研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范围均在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范围内。
二、评选范围
全校2017和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委托、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分别评选。
三、名额、等级及评定比例
(一)各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名额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布给各单位的为准(附件1、附件2)。各单位须明确条件,坚持标准,不得突破名额申报。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和二等奖分别不得超过获奖总人数的20%,并且三个等级总计不得超过附件1中各单位的名额分配数。今年全校共计奖励450名研究生,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三)单项奖分为社会公益奖、优秀论文奖、学习优秀奖、科技成果奖、学生工作奖五类。今年全校共计奖励150名研究生,每人奖励500元人民币。请各单位按照附件2中的名额分配情况做好评审推荐,严格把关,不得超过名额推荐(注:申请单项奖必须以在校外获得的非民间机构奖励为支撑,在学校获得的奖励不得再次申请单项奖)。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奖学金
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各单位审核研究生成绩、发表的论文和获奖情况,单位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奖学金等级并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评审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研究生辅导员汇总并填写《培养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汇总表》(附件4),然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二)单项奖
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申请表》(附件5),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各单位审核研究生有关情况并做好评审推荐,单位评审领导小组评定单项奖并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评审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研究生辅导员填写《培养单位研究生单项奖评定汇总表》(附件6),然后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评定办法并向全体研究生提前公布,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务必做到宁缺毋滥,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评审,不得超额报送。
(二)2019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申报此次学校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
(三)因学校人事部对研究生发表的论文进行单独奖励,故研究生不可再以在学校认定的奖励刊物、奖励出版机构上发表的论文申请“优秀论文奖”。
(四)评选结果须在培养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校汇总、审核及终评各单位评选结果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本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的评选工作,严格执行标准和评选程序,做好诚信教育,把好审核关;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如发现有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在校期间优秀奖学金和各类评优评先的资格。
七、材料报送
(一)需要向研究生院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分别是:
1.优秀奖学金:附件4;
2.单项奖:附件6、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复印件;
3.各单位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评选办法(请务必提交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版)。
(二)需要向研究生院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分别是:
1.优秀奖学金:附件3、附件4;
2.单项奖:附件5、附件6;
3.各单位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评选办法。
(三)上述材料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集中报送,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12日(周二)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研究生院311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研工部邮箱ccnuygb@163.com,邮件标题标明为:培养单位名称+ 2019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评审材料。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67867049。
附 件:
1.
附件1:2018-2019学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2.
附件2:2018-2019学年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单项奖名额分配表.doc
3.
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doc
4.
附件4:培养单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汇总表.xls
5.
附件5: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单项奖申请表.doc
6.
附件6:培养单位研究生单项奖评定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