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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生暑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0-07-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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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2020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假期研究生的安全,保障全校研究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暑假,现就暑假期间研究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要求执行:

一、放假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务必要对研究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假期安全教育,提醒研究生在暑假期间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安全等,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全方位、多渠道切实加强研究生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本单位研究生的安全意识、防骗意识和防范意识。暑假期间因课题要求需在学校进行科研和实验的同学,务必增强实验安全意识,要经常对实验室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要落实安全责任人,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研究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研究生的防火、防盗和防骗意识,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电磁炉、烘鞋器、电饭煲、热得快、电吹风等违章电器。留校研究生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对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避免被盗和被骗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学生留宿他人、使用违章电器或违反校纪校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从严处理。

四、省教育厅要求每名学生签订《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告知书》(见附件),告知书一式两份,由培养单位与学生共同签订,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完成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要求做到研究生全覆盖,签订后培养单位与学生(学生家长)各留存一份,请各单位务必将留存在培养单位的那一份《研究生安全承诺书》保存好,教育厅将不定期到校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各培养单位务必强调并教育全体研究生高度重视自身安全,假期禁止私自到江、河、湖、水库等地方游泳,尤其是不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假期回家或外出,务必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五、夏季是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的高发期,各培养单位要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与食品卫生知识普及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的发生。

六、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或在暑期期间进行勤工助学的研究生,要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工作单位的管理规定、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自觉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和我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七、假期结束后全体研究生务必按时返校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导师和培养单位领导书面请假。

八、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做到随时掌握本单位研究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动态,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妥善干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保卫部门和研究生院报备。


附  件:

       附件1:高等学校暑假安全责任告知.docx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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