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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相关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东湖分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所需补充资料

各单位前期已提交申请新贷学生名单(详见附件8),凡于2021年度申请新贷的学生,均需补充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和本人手持“授权书+本人身份证”的露脸照片(学生自行打印),相应纸质版材料(授权书+按规定打印的照片),由学生提交至学生事务大厅5号窗口(授权书详见附件6)。

2.未满18岁的学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任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即可)并签署《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见附件7)。

已婚的学生,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借据(提交第12项材料时现场填写)。

4.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提交第12项材料时现场填写)。

二、工作要求

1.拟申请校园地新贷的学生务必加入校园地助学贷款QQ群:(715467100)。

2.请申请新贷的学生,务必按要求准备所需材料,于1110日上午11点前,将材料报送至文华公书林3楼学生事务大厅5号窗口,审核后,填报借据和合同。

注:前期未报送申请新贷意向(未在附件8名单中)的学生,请务必于此次报送所有材料:

《关于2021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停贷通知》中的附件234(通知链接:http://gs.ccnu.edu.cn/info/1075/7199.htm),和《关于2021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的补充通知》中的附件67

 

相关资料,务必按时提交。如存在疑问,可联系:

研工部:67861491   事务大厅:67863582

地址:文华公书林3楼学生事务大厅5号窗口

 附件6: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2020年版).docx

 附件7-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docx

 附件8-2021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学生人数.xlsx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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