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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公示(第二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2 点击数: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考核、公示,研究生院审核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拟同意李颖等9名同学获得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现将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对以上研究生录取资格有异议的,请于2022122417:00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养处反映(027-67866955534651190@qq.com),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结束后,没有收到取消资格通知的研究生视为获得硕博连读资格。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仍须完备履行相关报名手续(包括网上报名等手续,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为准),否则资格无效。

 

 附件:申请2023年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审核通过名单(第二批).xlsx

 

 

研究生院

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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