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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受理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3-09-17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非英语专业)公共英语教学改革实施方案》之规定,现对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受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修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含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下同),可以直接申请免修公共英语:

    (1)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TOEFL考试成绩不低于580分(新题型不低于85分);

    (2)在研究生入学前两年内参加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6.5分;

    (3)在研究生入学前五年内参加GRE考试,成绩不低于1800分(新题型总分不低于1300分,其中作文不低于4.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参加公共英语免修考试,考试通过者可免修公共英语:

    (1)硕士入学统一考试不低于75分;博士入学统一考试不低于70分;

    (2)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已通过英语专业8级考试,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更高学位研究生;

    (3)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

    二、受理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者在网上下载、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学院审核同意。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收集、审核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在9月24日统一报送审核通过学生汇总名单(样表见附件2)、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处313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nanty797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3.研究生院核准发布。研究生院培养处会同公共外语系就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将同意直接免修研究生名单和参加英语免修考试的研究生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4.英语免修考试安排。考试拟定于9月27日下午14:30-16:30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认定与注册

    符合直接免修条件的研究生,其公共英语成绩按85分注册;参加免修考试通过的研究生,其公共英语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注册。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公共英语免修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汇总名单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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