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密切研究生同导师、导师组关系,为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提供依据,同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特实行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现将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填写并打印《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2016-2017学年)》。研究生应如实填写政治思想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和学术成果情况、专业实践与社会工作情况以及获得奖励情况。
(二)导师组组织本专业研究生开展学年总结会,研究生应在本专业研究生群体中汇报《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并提出自身的问题与不足以及下学年的学习生活计划。
(三)导师签署评定与意见。导师根据学年总结汇报会上导师组的意见,对所指导的研究生签署评定意见,提出要求与希望。
(四)学院党组织签署意见。
(五)研究生工作部签署意见并归档。
二、工作要求
(一)提升对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认识
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是规范和完善研究生过程管理的需要,是密切导师同所指导的研究生关系的需要,为研究生各类奖助学和荣誉称号评选提供依据。《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也是研究生学业档案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党委要加强对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应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按照专业导师组、实验室、课题组为单位开展总结评定工作。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步进行、同步结束。
(三)创新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形式
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要与研究生管理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要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相结合。各单位根据学院和学科特点,要让每个研究生都有机会公开汇报各方面情况。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作用。
(四)发挥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的各项功能
将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工作作为培养单位研究生重要的一项研究生教学管理活动,切实起到加强过程管理、密切师生关系的作用。导师组对于学习、研究与生活方面存在明显困难或问题的硕士研究生,应及时向学院负责人报告,学院应会同其导师商量并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活动。
附件: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年总结评定表.doc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