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实践能力,增加研究生实践经验,促进研究生就业,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协作组经与温州市人事局协商,在温州市建立了在汉教育部直属高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温州市部分单位将接收我校研究生实习实践(具体接收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见附件3)。实习(实践)时间为2015年暑假 (大约1至3个月)。实习(实践)期间实习单位将提供研究生的往返硬卧车票、食宿以及相应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应不少于300元),温州市政府提供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每人每月700元的生活补助。现将有关实习(实践)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2013级、2014级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2.所学专业符合实习(实践)单位岗位要求。
二、报名程序
1.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见附件1)后,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提交申请。
2.请各培养单位务必在5月28日前将“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温州研究生实习信息汇总表”和“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见附件)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11办公室),纸质表格需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电子表格打包后以单位为整体发送至邮箱ccnuygb@163.com。
3.温州市人社局将在6月下旬根据实习(实践)单位确认的名单签订实习协议书。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工作部联系。联系电话:67867049。
附 件:
1.研究生实习(实践)申请表
2.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温州研究生实习信息汇总表
3.2015年研究生实习项目(岗位)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