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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华研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15-05-0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院研究生分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论述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进一步引导我校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我校研究生扎根学术、创新创业、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彰显优秀研究生楷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结合我校研究生工作实际,研究生工作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华研楷模”评选活动,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华研楷模”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本次评选将继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活动评审委员会审核、公开评选、校评审领导小组裁定、公开公示等环节,最终评选出 “学术之星”、“创业之星”、“自强之星”和“公益之星”四类“华研楷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华研楷模”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

    三、活动时间

    20155月至20156

    四、主办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五、承办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六、评选方式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学术之星”、“创业之星”、“自强之星”和“公益之星”四个类别,每个类别最终不超过3名。

    (二)参与方式

    本次“华研楷模”评选活动采取培养单位推荐、评委会评选的方式进行。每个培养单位可推荐每一类楷模参评人至多1名。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报名方式。

    七、评选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一)有课程不及格者;

    (二)有违法、违反校规校纪者;

    (三)学术不端者(剽窃、抄袭等);

    (四)尽管成绩优秀,但个人行为不检点,在同学中普遍评价较差,无集体主义精神,个人主义行为明显等;

    (五)参评材料经核实造假者;

    (六)公寓被违纪通报批评者。

    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评分细则。

    八、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活动汇集多方意见,评选主体广泛,评选方式民主,评选过程透明。活动分为以下步骤:

    (一)宣传、报名和推荐(56日—518日)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将最终上报的参评人材料依照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所列项目归类整理并打出自评分。

    2.推荐的参评人的相关材料经所在培养单位党组织审核后上交组委会。

    3.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培养单位党委公章),于518日下午1730之前交到研究生院校研会105办公室,电子文档(含个人风采照、证明材料等)打包发到校研会公共邮箱:ccnugsus@163.com。文件格式为“XX学院**之星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评审(519-524日)

    1.评委会复核全部参评人的材料得分,并将每一类别参评人依据分数由高至低排序,此项评分占总评分的40%

    2.评委会成立调研小组对每一类别排名前七位的参评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调研,依据调研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此项评分占总评分的20%

    3.综合材料评分与调研情况于四个类别中共推选出二十位候选人。前二十名参评人若调研审核未通过者,该类别其他参评人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时间:2015524日下午17:30之前。

    (三)网上投票、现场评比(525日—530日)

    1.网上投票

    校研究生会网络与信息化中心于研究生院网站设计投票专栏,并发动广大研究生对“20佳”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本环节分数占比为15%

    网上投票截止时间为2015529日晚上10:00

    2.现场评比

    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确定评委人选,组织现场评比。评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分细则对所有入围“20佳”候选人进行现场评比评选。本环节分数占比为25%

    时间:530之前,由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委会最终裁定。

    (四)评选结果与公示(53164日)

    综合网上投票与现场评比结果,530日确定最终各类“华研楷模”名单,将当选学生名单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会网站上,并在校内场所摆放宣传橱窗公示五天。

    公示时间:2015531日——201564

    注:公示五天之内若有异议,评审委员会将对举报者及被举报学生进行详细严格考察。举报邮箱:ccnugsus@163.com

    九、活动表彰(6月上旬)

    对公示无异议的 “华研楷模”获奖者进行表彰,举行颁奖典礼。

    十、后期宣传、巡讲(9-10月)

    1.通过多种线上、线下途径在校内对 “华研楷模”个人及事迹进行大力宣传。

    2.巡讲:通过讲座、座谈、报告等形式,在武汉地区介绍宣传“楷模”事迹,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学奋进,奋勇争先。

    未尽事宜可联系,可与研究生工作部和校研究生会联系,联系电话:研究生工作部:67867049;校研究生会孙同学:13026155052,李同学:13035127678

    件:

    1.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华研楷模”评选评分细则

    2.华中师范大学“华研楷模”培养单位推荐表

    3.参选人信息统计表

    4.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届“华研楷模”评选活动参选人承诺书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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