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激励先进,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09]4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1、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中评选2012-201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标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评选条件见《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09]489号文件(该文见“研究生手册”或在研究生院网站“研工部”查询)。
2.研究生发表成果和获得奖励的时间范围为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
二、评选比例
(一)优秀研究生
1.评选对象为2011、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2011、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8%。
(二)研究生标兵
1.研究生标兵必须是优秀研究生,且占优秀研究生指标。
2.研究生标兵评选比例不超过优秀研究生数的8%,每个院系限报1-2名候选人,由学校统一评选。
三、评选步骤
1.研究生本人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研究生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按分配名额汇总并填写《学院优秀研究生评定汇总表》(附件3)送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同时发送电子表格至ccnuygb@163.com。
3.申请研究生标兵者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研工部审核,内容包括:优秀研究生申请表、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正文)、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其中SCI、EI、ISTP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有专人负责,使评选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细则,对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并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在评选、评定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合理。
3.各单位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如发现有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度及以后学年度优秀研究生的参评资格。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材料报送地点:研究生院309办公室;
联系电话:67861491。
附件1:2013年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优秀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优秀研究生评定汇总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