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中心):
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学校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现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滚动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是否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问题: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2011级和2012级学业奖学金分布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实行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
二、2011级和2012级生活补助费报送问题:
(一)不实行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或者已经完成滚动评定的单位:
1、通过财务处“华师学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将生活补助费发放名单上传财务处,并在9月23日之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表交财务处235办公室刘良波老师,联系电话8081。
2、关于金额的特别说明:因国庆节放假,财务处决定9月份一次性发放9月和10月两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因此本月生活补助费发放金额为硕士生600元;博士生2000元。各单位在本月报送后10月无需再次报送。11月8日前再向财务处报送11月生活补助费。
(二)尚未完成奖学金滚动评定的单位
1、因尚未完成滚动评定不能在9月报送滚动评定结果的单位,需在10月10日之前完成滚动评定并通过系统报送生活补助费名单。程序同上。
2、发放金额补发9月份生活费,发放标准硕士生600元;博士生2000元。
三、关于学费标准报送问题:
(一)不实行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的单位无需报送学费标准。
(二)实行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的单位:请下载附件《**学院**级研究生2013-2014学年学费标准表》,纸质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表交财务处报账大厅收费窗口郝老师,联系电话7470。报表有关要求见表格下方说明。
附件:研究生学费标准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