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届研究生即将完成学业,告别母校,为切实组织实施好今年的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毕业研究生离校教育等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毕业研究生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多种教育活动
1.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各单位应对毕业研究生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引导毕业研究生把握人生的正确航向,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在建设国家、服务人民中实现人生价值。
2.“就业、择业、创业”教育。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形势教育,引导毕业生放宽视野,放远眼光,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观念,鼓励他们支农、支教、扶贫,到基层、到艰苦的地方、到社会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大力宣传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推进创业服务工作,倡导毕业生发扬自强自立精神,鼓励他们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拼搏竞争。
3.“爱心、诚信、感恩”教育。发动广大毕业生总结成长经历,表达对社会、母校、父母的热爱和感激,立志用自己的勤劳和汗水为母校增光添彩,让父母欣慰;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以客观、公正、真实的自我推荐和严肃、认真的签约态度为重点,规范毕业生的择业行为;开展“助学贷款,信用树人”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毕业生“诚信履约,按时还款”。
4.“法制、安全、文明”教育。加强毕业生就业权益自我保护的指导和教育,组织毕业生学习了解与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了解劳动用工的相关规定,让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毕业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传销等安全知识教育,切实保障广大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密切掌握毕业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好毕业生就业咨询及谈心活动,缓解部分毕业生的不良心理反应,减轻心理负担,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倡导文明离校之风,号召毕业生严守校规、校纪,爱护母校的一草一木,保持毕业生的良好形象,给母校留下美好的印象。
二、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内 容:组织优秀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畅谈求学感想、毕业理想,以及对母校的发展的建议。
时 间:6月
(二)评奖评优工作
内 容: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
时 间:5月—6月初
(三)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
内 容:各单位根据《关于2013届毕业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毕业研究生按时办理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其中包括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资料确认书或展期协议。教育毕业研究生毕业后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及时同中国银行东湖支行联系还款事宜。
时 间:5月—6月上旬
(四)毕业鉴定
1.鉴定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对四项基本原则、国内外重大问题的看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进行总结。以及研究生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2)学习科研情况。包括刻苦钻研、勤奋求学精神;不断追求新知,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科学意识的培养和取得的科研成果;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效果;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情况。
2.要求:
(1)各单位5月13日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毕业研究生须对入学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科研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找出成绩和不足(要求2000字以上)。各单位要成立毕业鉴定小组,毕业研究生在鉴定会上汇报并进行评议,然后由组长写出鉴定。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请于6月中旬以前由培养单位集中送交研究生院档案室王老师(研究生院102室,联系电话:67867023)。
3.时间: 5月13日—6月15日
(五)2013届毕业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6月下旬
(六)毕业生参观与建言献策
内 容:组织毕业生重进校史馆、学院(所、中心)历史陈列室,增强毕业生荣誉感;开展“爱母校”建言献策活动,为母校留下精神财富。
时 间:6月上旬
(七)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时 间:6月下旬
(八)其他
1.毕业研究生合影以学院为单位自行安排。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