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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常委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2-09-11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分会: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及《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选举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校党委批准,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由38人组成,为了做好常委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组成办法

    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共由38人组成,其中通过滴二十四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14名研究生委员会常委,由他们组成新一届研究生会领导集体。各学院主席共计23人及博士生分会主席1人为委员会当然委员。

    二、常委候选人参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水平,具备独立思考、敢于创新、善于整合资源的能力;

    (三)群众基础: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五)候选人须具有在基层学生组织一年以上(含一年)工作经历。

    三、常委产生办法

    (一)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委员会候选常委的推选应从各学院参加本次研代会的代表中产生。拟定推选75人作为全委会常委候选人。按照与大会正式代表的比例计算,得出各学院委员会常委的推选名额。(各学院候选人名额见附件1)。

    (二)研究生委员会常委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并经本单位党委审批后报筹备委员会。

    (三)23个单位拟定推选出70名候选人,经由笔试、面试、组织会谈等三轮考核,推选出其中16名优秀研究生作为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常委正式候选人。

    (四)该16名正式候选人经全体代表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其中得票最多的前14名成为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常委。

    (五)各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及博士生分会主席将作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当然委员,不再进行选举。但如果学院主席有意竞选研究生委员会常委,也需履行以上程序。

    (六)由23位学院主席、1位博士生分会主席和选举产生的14位常委组成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共38人,通过对新选举产生的14位常委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最多的前5位成为新一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具体要求

    1.为确保本次研代会能够选出一个德才兼备、整体结构合理,团结带领全校研究生同学的新领导集体,各单位的推荐工作要在本单位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候选人的提出及有关考察材料的上报必须征求本单位党委的意见。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办事。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3.各单位推荐候选人名单、考察材料及候选人简介必须于91417:00前将《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常委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交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研究生院105室)。并于91424时前发送《华中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常委候选人登记表》电子版至校研究生会邮箱:ccnugsu@163.com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附表链接:http://gsu.ccnu.edu.cn/NewsDetail.aspx?id=6127

    上一条:关于召开第二十四届研究生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及选举大会代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12—2013学年研究生助管需求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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