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我校现开始办理2009年和2010年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的续贷确认手续。
依照银行的要求,我校续贷工作中的借据填写继续实行统一打印的方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院(系)下载附件中的各院系续贷研究生名单,组织续贷研究生认真审核个人信息(特别是学号、贷款账号以及贷款金额等),如信息不完整请续贷研究生认真补充完整,如出现与实际续贷人数或信息不符的情况,请及时向研究生工作部以书面形式反映。
2、请各院(系)仔细审核借款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道德品行等,凡不符合要求者(退学、休学等情况)坚决不能续贷,由院系统一提交书面说明到研究生工作部。
3、借款人因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以及个人其他原因不再续贷者需要提交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审核盖章后由院系随核对表格集中交研究生工作部。
4、请各院(系)将研究生核对信息后确认签名的纸质版文档(填写制表人、审核人,加盖公章)以及不续贷研究生的书面申请一并报送研究生工作部(309办公室)。
5、本次信息核对截止时间: 10月10日,过期未核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续贷,本年度学费自行上交到财务处。请各院系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集中交到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1、
2009年贷款2011年续贷院系核对名单.rar
2、
2010年贷款2011年续贷院系核对名单.rar
研究生院
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