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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医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1-09-08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武汉市大学生医保文件(武政规[2009]10号)的要求,学校将于本月内帮助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完成大学生医保准入工作,内容包括代收代缴大学生参保费、网络信息注册、发放新的大学生医保病历。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 大学生医保费用为每年20元,根据学制年限一次性缴纳收取。已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研究生不参加大学生医保。

    二、 医保费用的具体收取办法:

    (一)请各院系研究生辅导员按照一年级研究生60元,二年级研究生40元,三年级研究生20元标准统一向研究生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年级40元,二年级研究生20元,农村教育硕士总计20元,返校生按照新生对待)。已交本年度医保费的,本次补交费时凭财务处收据交纳剩余的费用

    (二)研究生辅导员收齐学生医保费以后于913 ——23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医保费交至学校财务处,财务处统一出具收据。

    (三)收取研究生医保费用同时须填写《研究生医保费用缴纳登记表》,院系以电子表格形式留存,纸质表格交财务处、校医院,用于信息核对。

    、不同年级研究生分别造表

    四、各院系以年级为单位收取学生在校期间的参保费,统一上交学校财务处,并凭校财务处开具的收据和近期一寸照片到校医院会计室集体办理大学生医保病历(新生发放、老生更换大学生医保病历)。大学生在新的医保年度必须使用新的医保病历。

    五、此项工作今后仅对当年进校的新生进行,请各院系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大学生医保是学生在校期间重要保障 ,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使符合参保条件的研究生全部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校医院

    201198

    研究生医保费用缴费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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