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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学业奖学金滚动评定结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11-09-06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华师行字[2010]171号《关于印发<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我校从2010级研究生开始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滚动评定。现就评定结果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滚动评定的对象:

    (一)2010级研究生

    (二)院系自定实行滚动评定的其他年级。

    二、结果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要求: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910之前或者109之前报送相关材料:910之前报送材料的,研究生奖学金享受时间为第一学年12个月,第二学年12个月,第三学年10个月;910——109报送材料的,研究生奖学金享受时间为第一学年13个月,第二学年12个月,第三学年9个月。

    (二)材料要求:

    1.各院系须按照示例同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变动情况表》和《——学院研究生学费标准变动情况表》(见附件),两份表格须一一对应。

    2.两份表格须经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同时向研工部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可发送至邮箱ygb@mail.ccnu.edu.cn

    三、几点说明

    (一)2010级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基本标准为每月300元,2010 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基本标准为每月260元;博士生生活补助费基本标准为每月1000 。院系在报备研究生院后可执行不高于学校基本标准的自定标准。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体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学年额度。

    (三)不同年级研究生分别报表,不可使用同一张表格

    (四)评选结果需在院系自行公示,研究生院不另外公示。

    附件: 学院(系 )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变动情况表.xls

    研究生学费标准变动表.xls

    研究生工作部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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