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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作者:yjspy 发布时间:2018-01-1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 2018国家公派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工作已于日前正式启动。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点击“出国留学-申报指南”,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进入“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查看现将学校选派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派程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的方式。

    2.2018年3月10日前:申请人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3.2018年3月10日至3月19日:学校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4.2018年3月20日—4月5日,被推荐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至研究生院留存(留存期限2年)。

    5.2018年4月12日前,学校将正式公函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由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并打印)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及所有附件材料。

    6.录取结果将于2018年6月公布。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二、相关要求

    1.本项目选派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9年3月31日。选派人员应合理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保证按期派出。

    2.为进一步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录取人员派出前,应明确工作任务,并在回国后及时接受学校考核,撰写详细访问报告(附件)。回国后一个月内将访问报告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研究生院考核。学校负责将访问报告复印件、派出人员考核情况及派出人员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67866916

                   电子邮箱:yjspy@mail.ccnu.edu.cn

                   办公地址:研究生院308

     附件: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总结报告(模板).doc

    研究生院

    一八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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