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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助学贷款及学平险理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19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所):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资助相关工作,切实帮助受疫情影响而产生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渡过难关,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针对研究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推出专项举措,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支持保障工作

(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支持保障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中,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下同)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原因,导致无法或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贷款研究生。

2.支持保障措施

对于符合支持保障对象要求的贷款毕业生,可向中国银行申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安排,包括设置还款宽限期、延迟还本金及利息、调整还款日、降低还款金额等措施,避免产生征信不良记录,切实缓解疫情期间还款压力。

对于符合支持保障对象要求的贷款毕业生,在疫情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发生逾期的,在还清所欠金额后,中国银行将按照征信异议处理流程进行征信修复,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3.办理方式

本人或其近亲属拨打中国银行客服服务专线95566,查询贷款所在地区服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办理;也可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至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提出业务办理申请。

我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咨询电话 027-87521016。

对于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或其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确诊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或个人情况说明。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支持和保障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中,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下同)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贷款研究生。

2.办理方式

贷款毕业研究生本人或其他近亲属可向当地研究生资助管理部门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相关政策,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办理。


二、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研究生的学平险理赔工作

对于已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且购买了平安养老险湖北分公司学平险的研究生,可拨打理赔报案服务专线95511-#-6-1-3,专项理赔小组会协助完成理赔。并取消药品限制、取消诊疗项目限制、取消等待期限制、取消免赔额、取消定点医院限制、开通无保单办理理赔、简化理赔申请手续、理赔款预付等。

具体事宜可联系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学平安保险服务专员:

陈经理13807185461。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0年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及学年总结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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