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保障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方便贷款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培训
为做好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学校于中国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还款工作,面向毕业生群体组织开展“还款协议签订培训会”,请各培养单位在毕业年级需还款群体中,指定1-2名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学生负责人,参加相关培训。具体如下:
培训内容:2021届毕业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
培训时间:5月21日(周五)中午12点半
培训地点:学生事务大厅(文华公书林3楼)
参与人:各培养单位指定的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工作学生负责人
请各培养单位参加培训之后,再指导贷款毕业生填写附件中所需的各项材料(切勿提前填报,以免错误)。同时请各单位学生负责人务必加入2021届校园地贷款毕业生(研究生)还款工作QQ群:978850855(加群时请注明培养单位名称、姓名)。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毕业生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还款方式(提前还款、正常还款、展期还款三选一),将相关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上交给各培养单位,再由各培养单位分类汇总。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于5月31日下午3点前,按照对应模板要求,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文华公书林三楼,学生事务大厅5号窗口;电子版(以“培养单位名称+2021届研究生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命名)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专项工作邮箱2787358880@qq.com。
具体如下:
(一)提前还款
离校前办理提前还款可避免产生任何利息(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7月1日后个人承担利息),有利于学生本人的征信,建议有偿还能力的同学选择全额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学生请于5月31日之前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进行还款,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看《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网银还款操作指南》(附件2)。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2021届学生还款情况反馈表》(学生填报个人信息报送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学校)(附件1)
已办理提前还款的同学,须将附件1和网上还款截图一并提交至各培养单位。
(二)正常还款(适用于毕业后工作或暂未就业的同学)
贷款学生须签订还款协议,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2021届学生还款情况反馈表》(学生填报个人信息报送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学校)(附件1)
2.《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请缩印至一张A4纸上,一面,可以手写或电子版,签字处请务必手写)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4);
4. 本人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学费卡)照片各一份(要清晰,分辨率高,方便打印);
(三)展期还款(适用于继续升学或延期毕业学生)
一、继续升学
继续攻读学位的毕业生,可申请读博期间贷款再贴息,并展期还款。需要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国家助学贷款2021届学生还款情况反馈表》(学生填报个人信息报送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报送学校)(附件1)
2.《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附件3);(请缩印至一张A4纸上,可以手写或电子版,签字处请务必手写)
3.《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还款申请书》(附件5);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再贴息后还款协议》(附件6);
5.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如尚未收到通知书,可用调档函复印件);
6.本人身份证、中国银行卡(学费卡)照片各一份(要清晰,分辨率高,方便打印)。
二、延期毕业学生
1.《国家助学贷款2021届学生还款情况反馈表》(由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填写后报送)(附件1)
2. 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提供延期毕业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如有关延期毕业的学校文件通知)
3. 《延迟毕业证明》(附件7)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按要求填写,并完成院系盖章审核,再将扫描件及其打印版本统一上交至各培养单位。
如不办理,贷款将于7月直接进入还款期,且影响学生本人的征信。
三、违约后果
(1)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违约学生信息,对恶意拖欠的借款人,银行将采用法律手段提起诉讼。
(2)违约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直接影响个人信贷(信用卡、车贷、房贷等);违约信息一旦进入征信系统,即使立即还款,违约信息也要保留5年,借款人在诚信方面的不良信息将对其一生的金融、经济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四、联系方式
如在签订还款协议或后期还款过程中有疑问,可以及时联系学生资助中心或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一)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27-67865161;邮箱:zizhu@mail.ccnu.edu.cn;
日常工作QQ:1076459915(注:加QQ时请附姓名和联系电话)
2021届毕业生研究生还款确认工作群:978850855(加群时请注明培养单位名称、姓名)。
(二)研工部
电话:027-67863582;邮箱:2787358880@qq.com
QQ: 2787358880、1756668483
(三)中国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电话:027-87521649、87521659、87521670、87521017、87521018
传真:027-87521897;QQ :2394670183(注:加QQ时请附姓名、学校和联系电话);新浪微博:@中国银行东湖支行国家助学贷款
电子资料提交要求:扫描件不限格式,要求清晰可见,可以用手机扫描类APP或拍照,将多余部分修剪后打包发送,所有签字处务必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处务必本人按捺。
学生资助中心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
2021年5月18日